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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个体工商户的那些经营场所符合法律规定可用经营
时间:2015-04-02 作者:东莞财税服务网 【原创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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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如果经营场所的房产证上面房屋用途是“商业”或者是“商住”,
只要当地没有限制在居民小区里面办营业执照
那是完全可以办得到营业执照的
2、如果房屋用途只是“住宅”
在你当地允许“住改商”的情况下
可以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
同时向他们咨询“住改商”所需要的手续或者材料
在广东,“住改商”需要的材料如下:出具业委会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、住所(经营场所)使用证明、《住所(营业场所)登记表》。
(那些表格可以向工商部门索取)
别的地方的规定我不清楚,不过大概也都差不多
楼主请咨询当地工商部门吧
因为各地可能有各地自己的政策
3、没有经营场所对个体户的影响也是直接的,后期的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会有影响,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如果销售额不达到50万(工业)、80万(商业)的,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且账务核算健全
4、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资料:本人证件相片、身份证和复印件、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以及复印件,如果经营场所是租的还得租赁合同及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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