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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关于公司同意升级企业使用字号名称的函
时间:2016-01-26 作者:东莞财税服务网 【原创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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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同意升级企业使用字号名称的函
东莞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(分局):
经全体经营者一致同意,个体工商户“
”(注册号: )拟升级设立企业,升级后的企业名称仍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。
全体经营者签字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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